委託監護人是什麼意思

委託監護人是什麼意思

監護人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給他人,稱監護委託。

委託監護原則上不能改變原監護人的地位,不同於法定監護人以內部協議確定監護人的情形,也不同於監護變更。監護權爲監護人的專屬權利,不得拋棄或移轉於他人,但其行使可以合同委託於第三人,監護人將其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給他人的,原則上不具有變更監護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22條規定:監護人可以將監護人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爲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確有過錯的,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