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處理辦法:1、協商調解。協商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2、調解。3、仲裁。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4、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