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深圳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1、年齡在18週歲以上,48週歲以下。

2、身體健康

3、已在深圳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社保。

4、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5、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人才引進工作原則上採用積分覈准制,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標體系,對申請引進的市外人才進行多元評價、綜合計分。擬引進市外人才積分達到規定分值時,可依程序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工作關係和檔案轉接、戶籍遷入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