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罪成立條件

騙婚罪成立條件

婚是以婚姻爲誘餌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可撤銷婚姻的行爲,借婚姻騙取財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財物的範圍,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行爲處理。詐騙金額達三千元以上,便達到了騙婚的立案標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