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去哪裏起訴程序怎麼走

離婚去哪裏起訴程序怎麼走

我國的民法典對訴訟離婚的流程作出了相關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離婚訴訟程序繁雜,而且離婚案件到庭後法院不會馬上就開始審理。一般的起訴離婚會經過以下的訴訟流程:當事人首先向管轄區的法院提起訴訟申請、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民事庭進行審理、法院判決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