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此後相關法律進行了修訂,爲防止誤導網民,現在答案進行整理如下。
工商管理機關受理的投訴案件應當在六十日內終結調解。
法律依據:
2014年實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二十九條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消費者投訴之日起六十日內終結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終止調解。
需要進行鑑定或者檢測的,鑑定或者檢測的時間不計算在六十日內。
投訴一般會是按照《信訪條例》處理
第三十三條
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大多數投訴事實清楚的會轉到有關部門處理一般會很快。希望對您有幫助,祝您生活愉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