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實驗3次和6次怎麼區別

物理實驗3次和6次怎麼區別

六次可以得出結論或變化趨勢。三次只能求平均值,不能得到規律或者變化趨勢。物理實驗常用的方法有控制變量法、類比法、描述法、轉換法和模型法等等。

探究兩個變量的關係,如果器材充足且兩個變量都可測量,就回是6次;如果兩個變量中出現一個不可測量的量,比如粗糙程度、亮度等,就是3次;如果器材不足,也是3次。

國中物理實驗只要突出實驗影響因素和實驗研究對象間的大體規律就可以了,要求並不嚴格。所以絕大多數實驗做三次就行;但一些特殊實驗必須做到六次或以上,例如:凸透鏡成像、晶體的熔化、水的沸騰。

物理實驗多做幾次,有兩種原因:①多測幾次取平均值,減小誤差,比如:測物體長度、測定值電阻阻值。②多測幾次找普遍規律,比如:探究槓桿平衡條件、探究平面鏡成像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