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書包括的內容有:1、交通事故簡要情況和損失情況;2、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3、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4、當事人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5、賠償方式和期限;6、調解終結日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六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