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不賠償怎麼辦

車禍不賠償怎麼辦

發生交通事故後有責任方如果不承擔賠償責任,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或者是由交警部門進行調解。

在發生事故以後,交警部門會首先介入調查並出具相關鑑定文書。

同時,交警部門作爲執法機關,可以對雙方因交通事故發生的爭議進行調解。

作爲受害方,也可請求交警部門予以調解。

肇事方對執法部門的意見有可能會同意調解,儘快的將金額賠付,當不肯賠付的情況下,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