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欠的外債怎麼辦

夫妻離婚欠的外債怎麼辦

對於夫妻單獨所負的債務,應由本人以個人財產清償,如果負債一方確無實力償還的,也可以說服他方代爲償還,但必須以自願爲原則,不得強制一方爲他方清償債務。但是,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確實用於維持家庭共同生活的,應屬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