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要約要約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什麼是要約要約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爲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

要約的構成要件是:1.要約人應是具有締約能力的特定人;2.要約的內容須具體、確定;3.要約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並表示要約人受其約束;4.要約必須發給要約人希望與其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5.要約應以明示方式發出;6.要約必須送達於受要約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