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資多少構成賭博罪

賭資多少構成賭博罪

賭博罪的認定對賭資沒有數額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規定,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

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牀,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

賭博罪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爲目的,客觀上是否具有聚衆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爲業的行爲。對於雖然多次參加賭博,但輸贏不大,不是以賭博爲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的,或者行爲人雖然提供賭場、賭具,本人未從中漁利的,都不能認定賭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