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的種類包括哪些

婚前財產的種類包括哪些

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包括四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票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爲另一形態的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