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在繼承法裏的規定是:
1、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2、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九條,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遺產在繼承法裏的規定是:
1、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2、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九條,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