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標不足三家怎麼處理

二次招標不足三家怎麼處理

二次招標不足三家依法進行重新招標,依據《招標投標》法。

1:根據七部委30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五十條規定: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不予受理,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2:因此招標人應當拒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標文件,這樣投標人不足三家,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的規定,這種情形應當重新招標。

3: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十六條“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衆予以拆封、宣讀”的規定。

4: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前,招標人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是三份,因此雖然有一份投標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但是在明確後還是要開封宣讀,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標文件作爲無效投標文件不進入評審。

5:對於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這一情形的判定沒有疑義,按照常理,對於一份無效的投標文件,拆封、宣讀其實際意義也不大,而問題的關鍵在於對投標人這一概念的正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