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二胎離婚老大歸誰撫養

懷二胎離婚老大歸誰撫養

懷二胎離婚老大撫養權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一、根據婚姻法的規定,2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撫養的,除非對方有證據證明女方不適宜撫養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二、可以起訴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情形: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的子女撫養】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