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扶養協議的內容都有哪些

變更扶養協議的內容都有哪些

變更扶養協議的內容有:

1、雙方基於什麼原因(自己寫,也可以沒有原因,直接寫本協議),一切都由孩子父母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爲各自真實意思表示爲準,只要不違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長和法律規定就可以了。

2、變更撫養權,孩子撫養權由父、母變更給母、父等。

3、撫養權變更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如何支付撫養費(自己約定)。

4、撫養權變更後,沒有撫養權一方孩子如何探視(自己約定)。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