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考生聽力部分的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作爲單獨的一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參考。非聽力部分120分調整爲150分,調整換算辦法爲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爲外語科目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