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校可以開除學生嗎

高中學校可以開除學生嗎

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可酌情給以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反對黨的基本路線,組織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安定團結,造成嚴重後果者;觸犯國家刑律,構成刑事犯罪者;破壞公共財產,偷竊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造成嚴重損失和危害者;打架鬥毆、行兇、賭博、偷盜等屢教不改者,品行惡劣、道德敗壞,造成較嚴重後果者;違反校紀校規,情節極爲嚴重者;一學期曠課超過72學時或在學期間曠課累計超過108學時曠課一天,按6學時或當天實有課時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