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之後改名容易些,如果是上了大學後再改,戶籍掛在了學校保衛處,很難辦手續。變更姓名法律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末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姓名申請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2、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變更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