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兩種情況:1、如果是持久戰,打完仗後,雙方約定各派少數兵力或者民伕,前去打掃戰場,收斂本方士兵遺體,拉回掩埋。2、如果是速決戰,或者遭遇戰。戰敗方撤走,戰場就全部由戰勝一方處理。一是尋找倖存者。發現本方傷兵,拉回救治;發現對方傷兵,砍下首級或者耳朵,回去請賞。 二是清點傷亡數字,瞭解雙方損失情況。三是還有就是收集軍械、輜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