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師職稱考試

統計師職稱考試

統計師,國家統計局和人事部成立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和 考務工作,考試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人事司。國家統計局設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編寫暨命題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的編寫和命題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國家統計局人事司負責。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北京地區考試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工作。考試日期及時間統計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二個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二個科目。

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設《高級統計實務》1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