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7年或累計19年以上,取得本職業技師證書者。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2年或累計15年以上,取得本職業技師證書後,經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者。3、取得本職業技師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後,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者。4、取得本職業技師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後,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者。5、取得本職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現從事本職業一線生產(經營)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