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過戶費有哪些

離婚房產過戶費有哪些

離婚房產過戶的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稅類: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關於契稅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稅務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爲。

(2)費用類:登記費80.00元;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工本費20.00元。

在計算離婚房產過戶的費用時,在地區上會有差別,因此,以上只是一個參考。因此,在計算時可以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必要時,可以請求律師幫忙。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規定,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