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孩子必須夫妻雙方同意嗎

收養孩子必須夫妻雙方同意嗎

配偶一方收養子女的,應當徵得對方同意如果另一方堅決不同意的,則只承認被收養的子女同收養一方的收養關係有效。但如果不願意的另一方後來明確表示或者以行動表示願意共同撫養被收養子女的,則夫妻雙方同被收養人的收養關係成立。

【法律依據】

《收養法》第十條,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收養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條,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應當夫妻共同收養。(《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