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辦醫療機構單位或個人向縣衛生局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申請報告,並填寫醫療執業登記註冊書,應提交:1、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身份證複印件;2、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3、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平面圖;4、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5、普通設備清單和藥品種類清單。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