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銷的婚姻有什麼後果

被撤銷的婚姻有什麼後果

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因此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同居的,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即不會因爲婚姻無效或被撤銷,而對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關係產生任何影響。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