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話合作原則包括哪些方面

會話合作原則包括哪些方面

會話合作原則包含以下四條準則:

一、質準則。關注的是話語或信息的真實性。包含兩條次準則:

1、不要說自知是虛假的話語或提供虛假的信息。

2、不要說缺乏足夠證據的話語或信息。

二、量準則。關注的是話語的信息量。

1、所提供的信息應是交際所需要的。

2、不要提供交際意外的額外信息或少提供信息,即提供的信息不多也不少。

三、關係準則。關注的是所提供的話語或信息是否有關。

四、方式準則。關注的是所提供的話語或信息是否清楚、明白。

1、避免晦澀。

2、避免歧義。

3、要簡練(避免羅嗦)。

4、要井井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