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卹金配偶能獨佔嗎

撫卹金配偶能獨佔嗎

撫卹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卹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和經濟補償。享受撫卹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撫卹金不納稅、不計入個人收入、不是殘疾軍人的生活費、撫卹金不能作爲夫妻的財產進行分割、也一般不作爲遺產。

撫卹金是基於死者身份專屬性而發放,與死者緊密相連,其性質和發放對象、分配方式也與遺產有着極其相似之處,而且我們國家對於遺產的分配,規定了一整套完整的分配方式,既考慮到了死者的意思自治,也考慮到了與死者關係緊密程度,還兼顧了照顧弱者、扶危助困多種因素。因此,配偶是不能獨佔撫卹金的。

法律依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撫卹金纔在第二順序繼承人中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