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偵破打擊與防範管理的關係,堅持以打促防,打防並舉。2、要正確認識和處理重大案件與一般案件的關係,堅持以小帶大,抓大帶小。3、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偵查破案與嚴格執法的關係,堅持依法辦案,注重社會效果。4、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基礎手段與偵破打擊的關係,堅持靠基礎促破案,靠技術求發展。5、要正確認識和處理隊伍穩定與合理流動的關係,堅持有計劃地新陳代謝,保持工作的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