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放火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德州放火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德州放火罪的立案標準是: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燬的;

4、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爲重大案件,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十公頃以上的爲特別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