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在外地怎麼辦理離婚

雙方都在外地怎麼辦理離婚

雙方都在外地的,可以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沒有經常居住地的,訴訟向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1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