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能解決問題嗎

信訪能解決問題嗎

法律上來說,只要屬於信訪範圍內的,都可以解決,在實際操作中,一部分能夠解決,相對而言不多。

一般不是羣體性上訪事件或造成嚴重政治影響的信訪,信訪部門只是轉回相應有權單位或者是原單位處理;很多時候,信訪辦也只是一個橋樑,能不能解決問題,還是要看下面地區具體的負責部門是否有權處理以及能否公正、盡職處理。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爲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