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的認定標準及注意事項

無效合同的認定標準及注意事項

無效合同的認定標準是: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共利益,被確認爲無效,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無效合同的注意事項是:

1、不違法即合法有效原則;

2、慎重甄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的強制性規定;

3、認定合同無效一般應以當事人請求爲前提,法官不要輕易主動地去認定和宣告;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爲效力的釋明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