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旗做頭像不違法。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八條表明: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3、其中並未表示國旗不得當作頭像,法無禁止即可爲,針對私權利來講:只要相關法律法規中無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公民或者法人就可以自行約定或者爲一定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