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歸哪一方所有

離婚房產歸哪一方所有

屬於婚前財產的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哪一方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