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收基本做法

託收基本做法

託收的基本做法是:

1、首先,託收可以分爲光票託收和跟單託收,而跟單託收根據交單條件不同,又可分爲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

2、其中,光票託收的匯票上不附任何貨運單據;跟票託收則可能附有金融單據,也可能不附有金融單據。

3、然後,在託收之前,需要委託人先出具匯票,再向出口地銀行提出託收申請,並填寫託收指示書,附不附裝運單據。

4、之後,在託收時要交上託收的一切單據,且必須附有一份完整明確的託收指示書。

5、如果,委託人出具的是遠期匯票,就必須寫明是承兌交單還是付款交單,沒寫的話銀行就會默認爲付款交單處理。

6、之後,託收行只要接受了申請,就可以委託該銀行在進口地的代收行,代爲辦理收款業務。

7、最後,代收行會向付款人發出付款提示或承兌提示,付款人付款後,代收行告知託收行,託收行就向委託人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