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叫志願者而不叫做自願者

爲什麼叫志願者而不叫做自願者

這是規定的,志願者的具體含義如下: 志願者:聯合國將其定義爲“不以利益、金錢、揚名爲目的,而是爲了近鄰乃至世界進行貢獻活動者”,指在不爲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並且奉獻個人的時間及精神的人。 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來說,志願者是這樣定義的:“在自身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在不謀求任何物質、金錢及相關利益回報的前提下,合理運用社會現有的資源,志願奉獻個人可以奉獻的東西,爲幫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開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實際的,具一定專業性、技能性、愛心性服務活動的人。” 志願者也叫義工、義務工作者或志工。他們致力於免費、無償地爲社會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 志願工作是指一種具有組織性的助人及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爲,其發展可追溯至二次大戰後,福利主義擡頭導致各國政府支出崩塌,發展義務工作以解決社會上不勝負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