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古代販賣私鹽是死罪

爲什麼古代販賣私鹽是死罪

原因:

中國封建社會政府爲打擊富商大賈,增加財政收入而實行的對鹽和鐵的壟斷經營政策。 政府主要收入是稅收,而爲了提高政府收入,抑制私人財力,且保障關於民生的鹽鐵通道。採用鹽鐵專賣。當時的山海之產主要是鹽、鐵,官府壟斷經營,寓稅於價,使人民避免不了徵稅,又感覺不到徵稅,因此古代販賣私鹽視爲死罪。

鹽鐵專賣制度起始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對鹽和鐵一起實行專賣。秦商鞅變法,控制山澤之利,也實行鹽鐵專賣。 漢初開放民營,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籠鹽鐵”,將鹽鐵的經營收歸官府,實行專賣。在產鹽和產鐵的地方,分設鹽官和鐵官進行管理東漢取消鹽鐵專賣,實行徵稅制。 隋至唐前期,取消鹽的專稅,和其他商品一樣收市稅。唐安史之亂後,財政困難,鹽專賣又開始實行。

鹽鐵專賣使封建國家獲得了可觀的收益,特別是鹽,一直是歷代封建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專賣商品,其收入是歷代政府的重要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