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生下來送給別人養犯法嗎

把孩子生下來送給別人養犯法嗎

如果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這樣生下來的孩子是可以讓別人收養的。

依據我國《收養法》第四條: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根據符合上述條款規定,可以通過合法途徑收養。一般情況下,有父母存在的孩子是不允許被收養的。但是存在這樣一些情況,生父母確實因爲家庭非常非常的困難,而無法撫養孩子的時候,是可以允許他人收養孩子的。但是也要履行一定的收養手續。

如果排除上述的情況,這種行爲就會涉嫌構成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