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六部:禮、戶、吏、兵、刑、工 。六部的職能如下:1、禮部:主管文化、教育、科舉、典禮等。2、戶部:主管財政、戶籍、人口等。3、吏部:主管人事、官員稽覈、任免等。4、兵部:主管軍事國防。5、刑部:主管司法。6、工部:主管工程建設、水利、建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