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支票是由單位簽發的,通知銀行從其賬戶上支取款項的憑證。
轉賬支票使用方式:
1、收到轉帳支票後,看日期金額是填寫,如未填寫,將其補齊。
2、反面背書人的方框裏蓋單位的公章和法人章,日期補齊。
3、背書人:填寫單位的開戶行的名字,有的銀行刻好了章送存的時候蓋上也一樣。
4、背書人的方框裏找個空白地方,寫上"委託收款",不要壓到蓋好的章。同樣有的銀行也有"委託收款"的章,蓋上就行了。
5、填寫銀行進帳單。
6、將進帳單和支票一起交給自己單位的開戶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八十三條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並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和領用支票,應當有可靠的資信,並存入一定的資金。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應當預留其本名的簽名式樣和印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