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中以下條款是有效的:1、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2、約定因合同無效返還由該合同取得的財產的條款;3、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責任。【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