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品牌型號是指製造廠對具有同類型、品牌、種類、系列及車身型式的車輛所給予的名稱。車輛型號是爲識別車輛而對一類車輛指定的由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數字組成的編號。按照國家標準9417-88,國產汽車型號應能表明汽車的廠牌、類型和主要特徵參數等。
國產機動車在行駛證登記的型號是按照汽車產品型號編碼規則編制的,通常的形式爲:產品商標+產品型號名稱
車輛編碼的內容有五部分:
1、企業名稱代號;
2、車輛類別代號;
3、主要參數代號;
4、產品序號;
5、企業自定代號。
國產機動車在行駛證登記的型號是按照汽車產品型號編碼規則編制的,通常的形式爲:“產品商標”+“產品型號名稱”,如“長安-奧拓牌SC7081C,“東風牌EQ3100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