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級官員退休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廳級官員退休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廳級官員退休年齡規定如下:

1、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五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法律依據】

《國家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黨政機關、羣衆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五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