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用由兩部分組成,官方費用和代理費用。不同的專利代理機構所收取的代理費用是不同的。
官方費用的標準:
1、申請費:500元(減緩以後,單位:150元;個人:75元)。
2、專利登記、印費、印花費:205元。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六十八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爲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爲之日起計算。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爲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於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