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什麼樣的人可以成爲格格

清朝什麼樣的人可以成爲格格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始仿明制,“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

以下情況可被稱爲格格:

親王之女,封爲“和碩格格”,嫡福晉所生女爲郡主,側室所生女爲郡君;世子及郡王之女,封爲“多羅格格”,嫡福晉所生女爲縣主,側福晉所生女爲縣君;多羅貝勒之女,亦爲“多羅格格”,嫡福晉所生女爲郡君,側福晉所生女爲鄉君;固山貝子之女,嫡福晉所生女封“固山格格”爲縣君,側福晉所生女不受封,稱宗女;鎮國公、輔國公之女,嫡福晉所生女稱“格格”爲鄉君,側福晉所生女不受封,稱宗女;格格有時候也被用於尊稱其他地位高貴的女性。例如康熙年間,內務府的報告中有稱蘇麻喇姑爲“蘇麻喇額涅格格”。無正式封號的貴族之女可稱格格。清朝親王的低階妾有時也被叫做格格,位在側福晉、庶福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