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四十四條內容

黨章四十四條內容

黨章第四十四條:黨組織如果在維護黨的紀律方面失職,必須問責。對於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覈實後,應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作出進行改組或予以解散的決定,並報再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審查批准,正式宣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