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2、賭具和賭資;3、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4、僞造、變造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票證、印章等;5、倒賣的有價票證;6、直接用於實施違法行爲的本人所有的工具;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收繳的非法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