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農保新政策

農村農保新政策

新農保是2010年的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其最大的特點是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過去,農民繳納的養老保險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現在,農民只需要繳納一小部分,便可在60歲以後每個月領取固定的養老金。新農保還體現在以下方面:

1、從財政補貼上:老農保並沒有明確說明,而新農保直接明確規定了,國家財政直接支付基礎養老金,省,縣兩級財政對參保人員給予補貼。其中省級財政補貼總量按地方補貼的50%安排,省對各試點地區根據其財力水平,分檔次給予補助。其餘部分由市、縣兩級共同分擔,具體分擔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確定;

2、從保險模式上:老農保是參照商業模式,養老金待遇完全由個人賬戶積累總額確定;而新農保是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模式,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模式。